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闽教人〔2015〕14号),2015年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我校可推荐名额为2人,资助经费标准为每人15万元,资助期限为1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一)申请人派出时(一般为2016年)应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外派任务,派出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外派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申请本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如入选本项目,除不可抗拒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
《澳门沙金在线平台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详见:
http://rsc.xmu.edu.cn/s/137/t/722/6e/f1/info159473.htm
(二)符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4)的要求。
1.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我省本科高校优势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接收单位应为对口访学专业排名较前的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
2.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我省自贸区建设、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重点选派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洋开发、国际法律、旅游策划运营、规划建设、港口管理、先进制造等方面的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
3.推荐人选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分以上;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近10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年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2年内有效);入选的研修人选外语水平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应在入选后一年内达到要求后方可派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详见:
http://www.fjedu.gov.cn/html/xxgk/zywj/2015/02/16/afd8e1e0-e695-4cad-a611-14f6c568b7e1.html
二、申报派出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提供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PDF版本(若有)。
(二)所在单位(学院、研究院)审核申请人材料,于3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经签字盖章的表格纸质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如所在单位推荐1位以上申请人,须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三)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应通过所在单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报出材料,申请书和附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一式3份)。
2.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式1份,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复印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论文论著只需在封面或首页盖章)。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职称证书(即聘书,如聘书过期可提供合同续签书或在职证明)和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主要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产品等;
(4)海外高校、研究机构的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若有);
(5)其他在申请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或证明材料。
(四)入选者派出前,应按我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办理签署协议手续。回校后应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员总结表》(附件3),办理报到手续。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员总结表
4.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