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实验室垃圾分类处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9     浏览次数:次   

全院各单位、全体师生:

经过学院后勤和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已经完成了各间实验室实验垃圾桶、各楼层实验垃圾大桶和针头、破碎玻璃仪器专用垃圾桶的配备工作,学院实验室垃圾分类的硬件配备和机制基本完善。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达到政府、学校对化学实验室环境保护的要求,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垃圾(手套、针筒、沾染化学试剂的纸张和橡皮管等)应先收集在本实验室的实验垃圾桶内,然后再统一倒入楼层的大实验垃圾桶;严禁将实验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也禁止将生活垃圾倒入实验垃圾桶。

2.针头、破碎玻璃仪器应放入各楼层专用垃圾桶,禁止倒入楼层的生活垃圾大桶或实验垃圾大桶;严禁贪图方便将生活垃圾随手扔进收集针头、碎玻璃仪器的专用垃圾桶。

3.禁止将废液、废固体药品直接扔入实验垃圾桶或生活垃圾桶,应张贴学院专用标签,用中文填写好废物成份、日期、出处等内容,通知物业专职人员上门回收;根据化学废物专业处置公司的规范要求,在确定不产生剧烈反应的前提下,各实验室尽量用大塑料桶回收废液,少用或不用小玻璃瓶回收废液。

4.空试剂瓶应先清洗干净后按规定时间放置在实验室门口,由物业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以上事项希望全院师生共同遵守,您的举手之劳,将极大减轻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负担,也为营造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减少污染,实现“美好化院、美丽厦大、宜居厦门”做出积极的贡献。学院后勤将联合物业加强监督管理,对于不按学院垃圾分类处理规定的不良行为,将在学院网站监督台上予以曝光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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