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发放2013年教师节慰问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1     浏览次数:次   
                           关于发放2013年教师节慰问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1 文章出处:人事处劳工科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年我校教师节慰问金发放办法如下:

1.发放标准:由学校发放工资的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500元/人;全聘教师、流动编制人员、教学型外籍教师和校聘派遣人员500元/人;博士后及资产公司、后勤集团、出版社、厦大医院的学校编制在职人员350元/人;校聘短期合同工300元/人。
2.发放到账时间:9月13日左右。

人 事 处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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