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过夜实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5     浏览次数:次   

全院各系、研究所、实验室:

因科研工作的特殊性,部分实验需要过夜进行。为加强和规范必需过夜实验的管理,学院于2019年4月出台了《过夜实验的管理规定(试行)》,本规定自11月26日(本周二)起实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开展过夜实验的人员,请详细阅读规定(见附件),按照“过夜实验的申请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1)第一类,特殊过夜实验:填写《澳门沙金在线平台过夜实验申请单》一式两份,且领取“过夜实验”标识牌(磁吸),并使用标识牌将申请单贴在门上显眼处,另一份交各大楼值班室。

(2)第二类,一般常规过夜实验,不必填表,需领取“过夜实验”标识牌,且在“本实验室不间断用电设备”处填写相关的信息,并将标识牌贴在门上显眼处。

2、标识牌领取处:化学楼横楼26室(陈聪老师)

另外,如有需要废液桶托盘的实验室,也请找陈老师领用。

以上,请全院师生共同遵照执行。

实验室安全工作不仅需要大家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更需要从实际执行方面抓紧抓落实,请各实验室的负责人、课题组长(导师)务必督促本实验室人员自觉做好过夜实验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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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附件-《过夜实验的管理规定(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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